在格尔木这片热土上,多民族的兄弟姐妹胜似一家人。几十年来,格尔木各族群众用勤劳的双手和汗水,谱写着青藏高原上令人感叹又感动的民族团结进步赞歌……
格尔木作为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的新兴工业城市,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青海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市”。2022年2月,成功入选国家民委“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一直以来,格尔木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为民族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的原则,通过广角度、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地宣传,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二进(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警营、进市场、进景区、进网上)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行动,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下沉基层解民意、惠民生。坚持以“凸显特色,打造亮点,提升水平,呈现实绩”为目标,深入总结创建经验,注重典型经验和亮点举措的集成推广,加强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创建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稳步均衡发展。
近年来,格尔木市安排民族事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平安格尔木建设、城市民族工作等专项经费4208万元,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先后建成乌图美仁乡卫生院“蒙医馆”、唐古拉山镇卫生院“藏医馆”,推动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的需求,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截至目前,格尔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8181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7822人。其中,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50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480人。
通过加大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投入,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扶持刺绣、服饰、木雕、编织等合作社发展,抓好创业就业,发挥窗口作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劳动保障等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维权指导等服务。继续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加大农牧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农牧业村社集体经济,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滋养民族团结之花处处绽放。坚持民族团结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同频共振,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格尔木市将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注重推动城乡和行业创建工作平衡发展,扩面提质增效,形成共建共创新格局。加强重点领域创建工作,持续推进驻格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军警部队创建活动。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为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发挥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二进”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用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展成效,以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