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案例:三级检察院接续监督一起历时8年3次审理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最高检依法抗诉获改判
解读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武汉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
这起工伤认定案件的事实并不复杂,但其引发的争讼却历经8年,法院3次审理、检察院2次抗诉才得以平息。个中原因,主要是工伤认定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争议大、争议化解迫切性强。一方面,劳动市场用工形态、工作形式多种多样,相应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形纷繁复杂,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虽列举了多项工伤认定情形,但仍难以覆盖各类实践问题,工伤认定的法律适用经常会引发争议。造成该案久拖不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劳动者与人社部门对于涉案工伤事故的发生时间,在法律上是属于下班途中还是因公外出期间各执一词。另一方面,工伤认定又构成当事人寻求权利救济的关键前提,关乎其工伤保险待遇等切身权益,甚至关乎当事人能否维持正常生活,故工伤认定所产生的争议属于高度敏感且尤为重要的问题。一旦处置有所偏差,便会引发长期争议,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由此,争议中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得到解决,争议背后劳动者的其他切实利益需求也不容忽视。
在办理该案中,检察机关紧扣案件事实,发挥法律监督的专业优势,洞烛法律适用中的盲点,确认当事人下班时间外出工作,在返回期间发生事故时,其因公外出的状态仍在持续,并指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举证责任上的区别,人社部门不能因劳动者没有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而不予认定工伤,使案件最终得以改判。当然,抗诉成功、案件改判只是阶段性进展。在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基础上,检察机关进一步推动案件纠错落地见效,更突出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实质性保护。一方面及时跟进监督,促成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处理决定,另一方面依法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解决其实际困难。检察机关的上述监督举措,既符合法律的基本原理,又契合了社会大众的情理期待,彰显了法律监督的理性和温度。此外,检察机关成功履职的关键还在于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在调查核实、提出抗诉、跟进监督等多个阶段,最高检、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检察院三级联动,凝聚监督合力。
该案中,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积极担当,既实现了司法公正,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又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实实在在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长远来看,这起案件更厘清了在工伤认定中长期存在的典型问题,为统一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标准提供了典型指导,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检察机关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有效解决了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案件中争议突出、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未来,检察机关还可以进一步总结此类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推动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并将相关办案经验推广到其他行政检察案件中,全面提高行政检察水平,系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本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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