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数字法治:2022全球数商大会数据要素合规流通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2-11-29 13:25:07 来源:中国报道

党的二十大要求“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强化经济、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生物、资源、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合规流通交易,11月25日,2022全球数商大会数据要素合规流通论坛在上海世博中心成功举行。

2022全球数商大会数据要素合规流通论坛以“数字资产的合规开发与交易”为主题,由全球数商大会组委会指导,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数据交易所主办、《东方法学》、宝山区法学会、中国知网、智慧法治学术共同体、《上海法学研究》集刊、上海贸悦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协办。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张英,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数据交易所副总经理韦志林等出席论坛。上海政法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法学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及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各区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代表100余人线下参加论坛,35万观众线上云参会。

一、大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交易

党的二十大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指出,数据是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第五大生产要素。2022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的目标任务。数据是数字时代的核心资源,必须促进数据流动、实现数据要素的有效配置。数据是数字时代的核心资源,必须促进数据流动、实现数据要素的有效配置。上海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立法二处处长李平指出,促进数据的合规流通对于推进数据的开发运用,促进数据产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她认为,促进数据合规流通,关键在于该领域形成有效制度供给机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爱君认为,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价值实现前提在于流通。数据交易有利于实现数据要素价值、是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核心议题、是实现数据科学定价的主要方式。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多奇认为,数字时代,数据要素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深入发展的核心引擎,而数据要素的价值实现又依赖于流通和利用,数据交易是促进数据流通,并提高利用价值和效能的一种手段。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商建刚认为,基于数据与资源持有权、数据产品经营权、数据加工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概念,数据交易应当是合规、安全、开放的交易,应鼓励数据交易。

二、数据交易机构是数据交易的主要场所

自2020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陆续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将“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列入我国下一阶段构建数字中国的重点工作。目前,我国存有各类数据交易机构80余家,各省级政府推进建设的数据交易中心或交易所有30余家。

李爱君教授认为,目前各数据交易所(中心)普遍交易量少,多数处于无业务或业务量甚少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场内的交易所(中心)的定位(提供服务)与市场需求脱节。第二,数据交易基础法律的缺位。第三,数据交易所(中心)缺乏公信力。第四,缺乏公平性。第五,缺乏对数据交易所(中心)的监管规范。目前,只有《数据安全法》第33条对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李平二级巡视员指出,数据交易所为数据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管数据的交易,探索建立分类、分层的、大型的数据综合交易的相关机制。商建刚副教授认为,数据交易在本质上是数据产品及服务等在具体的场景中来实现其价值,这就决定了数据交易所与传统的证券交易所具有本质的不同。因此,数据交易所的功能应定位于在不同场景中来推动数据被发现、利用和再生产。许多奇教授认为,在制度主体结构上,我国数据交易所的政策制度经历了从国家层面为核心,逐渐转变为“国家+地方”双轮驱动的层次结构,在整体上呈现“中心化”到“扁平化”的转型态势。在社会层面,社会主体对数据交易的需求也快速增长,数据交易的需求内容更加多样化、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她认为,数据交易所的概念作为起点,解构其功能定位。首先,数据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所最主要的不同在于数据要素具备可复制性。由此,导致数据的定价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其次,数据“交易”所与数据共享平台的差异,体现为数据控制权的转移。最后,数据交易“所”作为传统数据交易业务的集聚地,其与数据经纪商的不同表现为其“公共利益属性”及随之而生的“自律管理职能”。

三、数据交易的法律定位

《数据安全法》第7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此乃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确认个人或组织对数据享有合法权利,对明确数据交易的法律逻辑起点意义重大。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迁对数字作品交易的法律定性进行了分析。他指出,NFT数字作品交易分为准备阶段和交易阶段。准备阶段又分为上传、“铸造”与向公众提供浏览。交易阶段又分为购买者在线支付和智能合约将购买者记录为拥有者。他分别从著作权法对NFT数字作品交易在“准备阶段”“交易阶段”的定性以及民法对NFT数字作品交易在“交易阶段”的定性作了详细阐明。他认为,我国不能将NFT数字作品的交易定性为发行,NFT数字作品的准备阶段涉及复制权、发行权,实际销售阶段既不涉及复制权,也不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而是民法上的债权转让。上海贸悦律师事务所主任、管委会主任江东华认为,数字藏品作为一项重要的数字资产,其价值已被广为认可。随着数字藏品的各项价值、尤其是经济价值逐步被发现、认可和享有,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市场与政策机遇。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禄生从合作治理视角来审视区块链与数据交易之间的关系,一是加强自主的身份认证,围绕公民自主的身份认证来展开区块链的应用创新,需要借助区块链技术打造公民自主身份认证的体系。二是打造许可区块链体系,推动多方参与的个人信息许可区块链体系,许可区块链比无许可区块链能够更好地应用于个人信息保护。三是应推动对信任服务节点进行转型,推动公共服务机构向信任服务节点转型。李平二级巡视员认为,数据权益是数据合规交易的前提和基础,数据的权益应属于民事的基本权益的范畴,属于中央立法权限的范畴。商建刚副教授从数据要素权益配置这一基础问题展开讨论,他从数据特质、数据关系、数据法律三个维度考察数据要素权益配置的现状。数据特质从数据权、数据资源国家所有、个人信息财产权、数据开放、数据安全等层面揭示数据的本质属性;数据关系囊括数据跨境流动、数据交易所、数据垄断等,形成相应的新型法律关系;数据法律则涵盖个人数据权、隐私权、数据刑法、数据爬取等层面。现有研究成果富有启迪,构建数据要素权益配置的中国方案,应以数据要素权益为核心,以数据关系为进路,以数据法律为保障,从三个不同层次为现行“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提供理论支撑。

四、数据交易应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

党的二十大指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数据安全法》第19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如何建立完善的数据交易法律制度规范成为了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李平二级巡视员介绍了本市数据流通制度供给的基本情况。上海市建立了以《上海市数据条例》为基础,《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为两翼,《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公共数据开放细则》《临港新片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数据跨境流动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数据流通法律体系。她进一步指出完善数据交易的制度供给,应明确划分数据权属,直接赋予市场主体以数据人格权和财产权,使得市场交易主体清晰识别其自身的合规义务与责任;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参照欧盟模式,采用数据跨境流动分类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正面清单制度,严格数据日常监管和事后监管。李爱君教授认为,应从数据交易范围和数据交易的方式来构建数据交易法律体系。在数据交易范围方面,数据控制主体可以自由交易,对于数据交易的限制主要源于数据所承载的信息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在于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保护私主体权益等。其可以分为公法的限制与私法的限制。在数据交易方式上,应将数据交易分为数据自行交易模式和数据平台交易模式。许多奇教授认为,数据交易所的法律保障机制应立足于国家宏观政策的制度导向,以数据交易所的功能定位为基础,着重从数据交易机制、内部公司治理以及外部行政监管三个维度统筹规划数据交易所的法律保障机制。江东华主任认为,数据交易平台存在着“一份多发”、虚构数字藏品价值、炒作与操纵二级市场价格、衍生品交易、被用于洗钱等刑事风险。他对数字藏品交易平台的刑事合规建设提出了建议。他认为,应保证数字藏品的非同质化特征;对二级市场的定价相对中立、适度监管;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反洗钱机制;严防数字藏品证券化倾向;保证数字藏品业务的真实、公开、透明。王禄生教授围绕区块链技术的特性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分享。他认为,基于区块链的个人信息合作治理模式,应围绕公民“自主身份认证”展开区块链应用创新、打造多方参与的个人信息许可区块链体系,推动公共服务机构向“信任服务节点”转型。

本次论坛还为“数据合规流通与隐私计算”主题征文获奖代表颁奖。论坛上,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崔亚东为“数据合规流通与隐私计算”主题征文6位获奖代表颁发了获奖证书。

论坛的最后,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发布上海市法学会官方卡通形象——“东方法喵”,并正式推出以此形象原始设计稿铸造的第一款数字资产,以更加鲜活生动的形象传播智慧法治理念、弘扬数字法治文化。“东方法喵”数字资产关联《东方法学》2023全年刊物赠阅权益。

 

本场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双语主持人团队成员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俞少琦担任主持。“双语主持人团队”项目旨在发现、培养专业学术主持人,高品质办好上海法学法律界品牌学术活动,提升学术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给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更多学术展示机会。

基于专职副会长施伟东领衔的法学会数据要素合规交易流通研究团队在相关规则、制度、标准研制方面的杰出表现,在由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上海市数商协会、全国数据交易联盟主办的2022全球数商大会首届数据交易节上,还获颁了“年度组委会特别奖”。(供稿:上海市法学会)

《数字法治》专题策划:秦前松

责任编辑:冯嘉莉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发布|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