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汉明,男,1951年生,湖北鄂州人,经济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学术带头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诉讼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检察学会基础专业理论研究会副主任;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湖北省政协法律顾问、武汉市政协智库首席专家;对外经贸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海南师范大学暨中南民族大学特聘专家;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网络犯罪监管协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理事、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会员、Journal of Financial Crime (JFC) and the Journal of Money Laundering Control (JMLC)杂志编审。
从事社会治理法学、监察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检察学、司法管理学,土地产权、反洗钱、网络法治研究会。在全国高校法学院系首创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2012年以来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管理世界》《法学》《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新华文摘》等权威期刊发表《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研究》《习近平网络强国核心要义及时代价值》《论司法权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的分离》《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模式》《国家监察权的属性探究》《数据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研究》等论文250余篇,出版《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新论》《国家监察立法研究》《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中国反洗钱法研究》《当代中国检察文化研究》《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司法人员管理体制研究》《司法责任制研究》《司法伦理规范研究》《司法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法治中国”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研究》专著20余部。曾参加中共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重大课题调研,主持中宣部、国家社科基金、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中组部与高检院、中国法学会、最高法院、司法部、教育部“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社会管理法治化”“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社会治理法学原理”“社会治理法治”“对监察委员会的外部监督”“司法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监察立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及福利制度”“‘两院’组织法修改”“‘枫桥经验’的东方模式”“法治中国指标体系及考评标准” “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以及“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等重大课题20余项;撰写咨询报告被中央、中政委、最高法、最高检、中国法学会、省级领导机关采纳批示300余件。(供稿:中实智库)
(本专题协办:中国实践战略创新智库 专题主持人:冯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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