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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华律师代理案例荣获“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一等奖

发布时间:2023-12-29 13:01:13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海华永泰长沙办公室廖苇律师、吴继宗律师代理的案件经湖南省各级法院编写,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作为最具权威性的案例分析评选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至今已连续举办八届。在全国6688篇参评案例中共评选出一等奖22篇,海华永泰长沙办公室廖苇律师、吴继宗律师代理的案件系湖南范围内唯一获此殊荣的案例。

陈某甲、陈某乙诉某公司生命权纠纷案

自甘风险情形下责任分配及其限度的司法考量

案件类型:争议解决类

办理方式:一审判决、二审撤诉和解

案例专业方向:民事诉讼 侵权责任 生命权纠纷

承办人: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 廖苇律师、吴继宗律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2月4日中午13时左右,原告陈某甲、陈某乙一家和陈某甲弟弟陈某丙一家分乘两辆车前往山顶欣赏雪景。因山下路口处通往山上的道路被栏杆拦住,车辆无法上山,原告及其家人遂步行上山。中午14时许,原告的女儿陈某丁被4号风力发电机上掉落的冰块砸中头部当场死亡。事发时,风电场因冰冻原因风电机组全停,期间无上网负荷。发电场路旁有“冰冻天气,地面湿滑,禁止通行”、“风力发电场检修便道禁止任何社会车辆进出,不听劝告如有不测后果自负”等警示牌,在风电塔座附近立有“请勿靠近、小心落物”的警示牌,在风电塔座外壁上印有“当心坠物、禁止靠近”等警示标志。

事故发生后,当地乡政府及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2月5日,原告收到被告支付的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6万元。2022年2月18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993498元。

二、争议焦点及裁判结果

(1)本案属于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还是生命权纠纷?

原告女儿陈某丁因风机上的冰坠落击中头部当场死亡,而该风机上的冰是自然环境形成的,不属于风机上的零部件及其搁置物、悬挂物,本案纠纷,不属于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应确定为生命权纠纷,按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承担的责任。

(2)被告是否有过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原告一家自行前往不是旅游景点的风力发电场山顶观赏雪景,是自甘风险的行为,在看到山下的栏杆、路边的警示牌、警示标识后,仍坚持前往并进入到风力发电机组运转的范围内,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原告女儿陈某丁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冰冻天气期间到山上游玩,在见到相关警示牌、警示标志后,应当预料到可能存在的危险,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到风力发电机组的运转范围内,导致被风力发电机叶片上的冰块掉落砸中死亡,应自行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被告某公司在冰冻天气期间在通往风电场的路口设置栏杆,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在道路旁、风电场及风力发电机组塔座的外壁上设有警示牌和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对风电场的道路进行巡视,尽到了相应的警示提示和安全注意义务。原告女儿陈某丁因风机上的冰坠落击中头部有一定的偶然性,被告对原告女儿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律师工作亮点

(1)作为被告代理人,我们将案由从立案时确定的“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调整为裁判文书确定的“生命权纠纷”,不同法律关系对应的责任不同,前者为“过错推定”,后者为一般的“过错责任”。

(2)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方提交了一份类似判例,浙江某风电场叶片结冰冰块掉落砸伤路人,一审、二审均判决风电公司承担40%的次要责任。

我们被告方除了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基本抗辩意见,还创造性的将民法典新创设的“自甘风险规则”纳入本案,并且将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具体解释,从传统的球赛等典型的“文体活动”扩展到爬野山(自助游),认为原告方前往不是旅游景点的风电场山顶观赏雪景,是自甘风险的行为,最终被法院采纳作为说理依据,并结合“过错”要件判决被告不承担责任,未受“死者为大”观念干扰,旗帜鲜明的厘清是非,避免“和稀泥”式判决。

另外,在一审判决我方不承担责任,对方上诉后,代理人基于人道主义,积极促成撤诉和解。(海华文)

责任编辑: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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