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为江西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强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11月25,江村乡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生态家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科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具体内容,让大家了解生活繁衍的野生“三有”动物的种类以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范围,强调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以及违法后果的严重性,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呼吁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500余份,宣传人数600余人次。
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为契机,江村乡林长办联合多部门深入林区、餐馆饭店、农村田地、河岸浅滩等开展联合巡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活动。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建设生态文明的共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江村乡将持续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全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氛围。 (浮梁县江村乡人民政府 郑纪芸)
责任编辑:曾裕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