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洪祯 雷伊宁 通讯员俞礽建 应钦报道)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将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区中队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盗抢骗等侵财犯罪,将“小案”当成“大案”破,全力为群众挽回损失,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7月18日至20日连续破获三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并依法查扣非法所得。
7月15日至17日,将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区中队相继接到水南镇2家便利店老板报警称自己的便利店被盗窃。接警后,刑侦大队城区中队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缜密侦查,发现沙县籍男子林某有重大嫌疑,7月18日,刑侦大队城区中队在城关派出所的配合下,在辖区水南镇往沙县方向某路段将正准备潜逃回沙县的林某当场抓获,并现场查扣部分被盗香烟及现金等赃物。经审讯,林某对其15日至17日从沙县区流窜至将乐县水南镇通过撬开商户卷帘门的方式先后盗窃2家便利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19日,将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区中队又接到一位私家车车主报警称,自己停在古镛镇百花村附近的私家车被盗窃。接警后,刑侦大队城区中队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开展侦查,通过细致的排查,发现本县南口乡男子严某有重大嫌疑,7月20日,刑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动车站附近将严某抓获,并查扣赃款4000余元。经审讯,林某对其19日凌晨在古镛镇百花村附近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18日至20日连续破获三起盗窃案,每起看似价值不大的小案,但背后关联的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县局刑侦大队城区中队将继续充分运用各类研判方法和破案技巧,将其作为破案基础,特别是针对串并案件,力争达到抓一人打一伙、破一案带一串的重要效果,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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