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应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
近年来,随着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但人居环境整治是一盘大棋,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有部分难题亟待突破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参与不够充分。少数村党组织战斗力和堡垒作用发挥不强,缺少教育引导和宣传发动的手段。部分党员群众互动不密切,发动群众不充分,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够。一些村民参与度不高、积极性欠缺,有“等靠要”思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依然存在“上热下冷”“干部干、群众看”等现象。
二是要素保障不够有力。据调查,一般行政村按人口数量每年用于环境卫生的支出约10至20万元,除富裕村外,不少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难以为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紧张,建设空间不足,耕地占补平衡制约,造成农民建房难。农村空心化趋势致使适龄劳动力缺乏,农村人才缺失,尤其是爱农业懂农业干农业的人才队伍亟须壮大。
三是治理机制不够完善。在卫生维护方面,农村乱堆乱放、乱画乱贴、乱丢乱扔等现象因其流动性、随机性、反复性的特点,屡禁不止,影响农村形象。在日常监管方面,部分农民群众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监管的参与度不高,同时基层部门缺乏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环境监管的渠道和机制。在督查考核方面,镇村干部虽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有一定认识,但面对资金短缺、设施不全、人员不足等实际困难,有的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上处于消极应付状态。
如何做好以上工作?我认为:1.向基层要活力,推动共建升级。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以身作则,当好示范,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形成党群联动的强大合力。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教育引导农民自觉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使其思想从“要我整治”转变为“我要整治”。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2.向要素要效力,推动保障升级。落实土地要素保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切实解决农民建房、危旧房屋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土地供需矛盾“老大难”问题。加强人才技术支撑。加快培养一批村庄规划、建设、监管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懂农业、爱农业的农村实用型人才队伍,引导乡贤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日常维护、运营、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持社会资本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领域建设,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集体补充、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来。
3.向创新要动力,推动机制升级。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公共区域保洁制度、卫生户(文明户)评比制度和农村卫生缴费制度等。应积极倡导农村环境卫生付费,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和实际情况,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实行农户环境卫生缴费。这样做既能提高群众参与度,又可以有效弥补日常管护经费的不足。用好监督举报机制。在农村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厕所改造等工作中,可以聘任老党员、老干部和有威望的村民担任监督员,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日常监督。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渠道,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创新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予以批评扣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安排、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宋辉 湖南省永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永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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