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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重磅文件,支持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06 09:36:02 来源:江西日报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若干政策措施》予以公开发布。

建设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江西的重大历史使命,是新时代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为支持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有序推进重大改革

1.依法依规推进放权赋能,依法向赣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将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的部分管理权限委托下放。在城乡融合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治理体系等方面优先将赣州作为探索改革试点城市,支持开展工业用地(M0)、点状供地改革试点,支持赣州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

2.支持创建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试点。

3.支持赣州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

4.支持赣州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基层联系点,支持美丽中国“赣州样板”建设。

5.加快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申报设立瑞京证券、瑞京基金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6.支持赣州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在政策、技术及项目上予以支持。

7.与广东省签订新一轮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建立跨省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8.支持创建全国足球改革试验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支持赣州市承办全国、全省性体育赛事。

9.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创建国家、省乡村振兴示范县。

10.支持赣州与深圳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对口合作,推动建立深赣对口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干部双向交流工作机制,支持两市部门、县区、园区之间开展结对合作。

11.支持赣州运用合作共建、托管建设等多种模式,与深圳合作共建“飞地”产业园;探索共建“科创飞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赣州转化应用。

12.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开展二手车出口试点。支持赣州申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

13.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扩区调区。支持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申报省级化工园区,支持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部分成果转化项目先行就地入园转化。

14.支持赣州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形成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更高水平的星级产业集群。

15.支持在赣州设立以无人机为主的低空空域管理运行试点区域,并设立无人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16.推动赣州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升级改造,支持赣州县(市、区)申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县。

二、支持完善重大政策

17.加大对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资金时对赣州统筹予以支持。

18.支持赣州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将赣南脐橙列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创建以赣南富硒蔬菜等为主导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在安排省级农业农村有关专项资金时对赣州予以支持。

19.支持赣州在省域内优先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用于保障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20.加大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优势矿产资源、战略新兴矿产资源勘查。支持赣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资金项目支持。

21.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在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城市能级提升方面给予赣州更大支持,指导优化乡镇行政区划设置。

22.支持赣州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23.加强华能瑞金电厂二期、信丰电厂一期等重大支撑性电源点建设项目的用能要素保障。

三、加快实施重大项目

24.落实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建设部署要求,支持赣州全力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25.加快建成瑞金至梅州铁路、长沙至赣州高铁,开展赣州经郴州至兴义铁路、赣州至韶关铁路扩能工程前期研究。争取将景鹰瑞铁路、赣龙厦高铁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

26.支持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扩建工程、信丰至南雄、遂川至大余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寻全高速西延、寻乌至安远至赣州、会昌联络线、樟树至兴国、龙河高速扩容工程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兴国至桂东、南康至大余高速扩容前期工作。开展赣州绕城高速外移、南丰至宁都、信丰至南雄高速东延、厦蓉高速(城区段)复线等项目前期研究。

27.加大对国省道升级改造力度,支持G105赣县至章贡、G357南康至信丰公路改扩建,推动将G323赣县江口至梅林大桥、G206会昌珠高寨至九州等项目优先纳入国家规划,实施G105、G238和G357相关路段改扩建。支持赣州市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

28.争取“十四五”末开工建设赣州黄金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建成瑞金机场,推进定南、石城、宁都、安远、龙南、全南等通用机场建设。

29.加快推进赣县、寻乌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30.支持赣州建设水利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水土保持先行区、水网先行市。加快梅江灌区建设,并在省级资金上给予支持。加快推进平江、桃江大型灌区前期工作,推动贡江、绵江大型灌区列入国家支持范围,支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推进崇义长河坝、赣县凯悦等大中型水库和茅店、极富、寒信等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加大对中小型水库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洪患村镇治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给予支持。

31.加快赣粤运河规划研究,争取尽快开工先导性工程,打通江西水路出海新通道。

32.支持实施东江源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开展森林防火阻隔带建设,加强森林防火预警网络建设及防灭火装备物资储备。

四、推动落实重大事项

33.支持依托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组建稀土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动由中国稀土集团牵头,依托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组建国家稀土技术创新中心。

34.支持“中国稀金谷”建设,建设半导体新材料、永磁变速器、永磁电机及硬质合金生产基地。支持依托中国(赣州)永磁电机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等平台,发展稀土永磁电机、钨硬质合金及刀钻具等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延伸。

35.支持依托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赣州创建国家医药科创中心。

36.支持赣州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37.支持创建江西省家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在财政资金等方面统筹给予支持。

38.推动赣州综合检验检测院食品药品检测所申报国家药品抽检承检机构。

39.支持赣南创新与转化医学研究院、龙头医药企业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整合组建重大疾病新药靶发现及新药创制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对经批复重组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在科研资金、项目、人才引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40.支持赣州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打造赣粤闽湘四省通衢区域性云灾备中心。

41.支持赣州探索数据交易机制,在数据确权、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定价、数据安全等方面先行先试。

42.支持赣州创建国家级双千兆城市,在资源配置、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43.推动中国科技大学与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共建稀土学院。

44.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及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45.支持赣州申报设立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在科技项目、标准立项及配套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赣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

46.支持赣州建设国家油茶产业园,加快油茶产业园良种繁育科技园区建设,并统筹给予资金支持。

47.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大余、于都、寻乌、兴国、全南等独立工矿区项目建设。

48.支持赣州大余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49.支持江南宋城、上堡梯田、石城温泉、会昌汉仙岩等创建高等级旅游品牌,推进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建设,创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区。

50.支持省内外高校与赣州合作共建,支持江西财经大学赣州研究院和数字设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在发展政策上给予支持。

51.支持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

52.支持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合并转设成立江西环境科技职业大学,支持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升格职业本科院校,深化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合作。

53.支持赣州民办义务教育适度发展,对赣州市高职院校设置工作予以支持,鼓励赣州申报教育部“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支持高校。

54.给予赣州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求支持,支持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南方医院赣州医院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现代医院管理创新、人事薪酬改革、科研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国家既定政策框架内支持赣州在医保支付领域改革。

55.支持南方医院赣州医院申报移植资格认定、增设该院为移植医院。支持赣州市肿瘤医院办理肿瘤质子设备配置许可证。

56.支持赣州创建全国儿童友好城市。

57.支持设立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赣州分中心,支持赣州举办红色文化高端论坛。

58.支持赣州打造全国重要人才集聚中心,在省“双千计划”评选、报送博士服务团岗位需求、“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时,对赣州给予倾斜,支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入选省级服务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59.支持赣州申报设立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规模,推动国家级人才工程和引智项目向赣州倾斜。

60.加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力度,支持赣州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支持赣州在稀土等特色行业(产业)开展职称评审。

建设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对于示范引领革命老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赣州市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与省直有关单位沟通衔接,切实把支持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传承红色基因,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在项目布局、资金和土地安排以及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下放的政策试点事项,省直有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赣州市要加强组织实施,提高承接能力、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省发改委(省苏区办)要定期评估,对下放事项中不能有效组织实施的,提请省政府收回有关权限。省发改委(省苏区办)要加强统筹,及时协调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万雨欣)

责任编辑:曾裕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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