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远见的研究领域,需要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投向未来。2019年以来,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先后以不同主题举办了四届法治青年论坛,支持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在人工智能时代有担当有作为,不断帮助和培养青年学者茁壮成长,壮大了智慧法治学术共同体,为青年学者全过程参与和承担重任、积聚学术能量、确保智慧法治研究薪火相传和永续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专业平台。为专业回应人类社会数字化转型伴生的风险与挑战、推动构建数字社会新型权利义务衡平配置的制度设计、加快形成数字社会规则构建的全球智识、促进开展数字化相关法律问题专业、包容、可信、可行的学术研究,上海市法学会于2023年1月19日以“可持续数字社会的法”为主题发起2023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青年论坛征文活动。国内外法学法律界青年学者踊跃参与,经初步筛选符合征文活动评奖条件的原创作品共88篇。经多名专家匿名评审,共评出一等奖论文2篇、二等奖论文4篇、三等奖论文8篇以及优秀奖论文16篇。
一等奖
1.《何以开启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背景下的企业数据确权反思》
崔家龙(暨南大学法学院)
2.《个人信息权中功利主义的澄清与适用》
江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等奖
1.《智能合约与法律的互动:法律视角下智能合约本体、风险、应用与规制问题的研究综述》
肖振宇(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2.《数据经济背景下涉个人信息的企业数据之权利平衡路径——兼“原则普适化+行为场景化”之搭建》
韦昕彤、王若凡(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个人信息民刑交叉保护理念及方法的差异》
温雅璐、程鹏(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4.《人工智能生成物在著作权法中的梯次定性——从交互式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切入》
李国泉、何刚、倪晶旌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三等奖
1.《视频贴片广告屏蔽行为的说理及展开》
王伟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数据合规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归责标准的重构》
李晓霞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3.《民事诉讼中大数据证据的适用与规范——基于 289 份民事判决书的实证分析》
陈玲(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4.《公共数据类型化开放视域下授权运营制度的立法构建》
高灵欣、韩冰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论数字人的法律属性及其刑事责任能力》
何阳阳 华东政法大学
6.《数字经济时代企业数据合规建设考察——以合规计划有效建构为基点》
肖凤、刘东(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7.《网络运营商数据监控行为的法律边界——以云存储服务商为例》
周灿(新疆大学法学院)
8.《ChatGPT4:现状、风险与法律回应》
罗艺、潘璐 (甘肃政法大学)
优秀奖
1.《我国网络爬虫技术的数据合规法律风险及其完善建议——以我国网络爬虫511个案例的实证分析为出发点》
严嘉欢、钱书豪、王宇婷、巩浩(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2.《人工智能行政处罚的程序正当实现》
黄一川(南昌大学)
3.《论机器学习训练集的著作权风险化解机制》
潘香军(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4.《大数据杀熟反垄断规制的正当性再反思》
林恒(中国政法大学 )
5.《比较法视野下cookie法律保护“双重构造”的提出——兼论cookie“同意规则”的规范构造与标准调适》
裴丽佳、纪福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6.《刑事智慧审判从数据型向知识型转化的路径研究——基于法学方法论视角》
刘雨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突破与局限:非类型化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反法一般条款适用》
邵子杰(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8.《非同质化通证的风险挖掘及应对策略——价值互联网时代的权益保障》
马天杰、冯亚萍、周毅晶、周佳丽(华东政法大学)
9.《我国医疗人工智能侵权规制的演进、特征及难点探析》
陈欣、金权(上海海事大学)
10.《伪造数字人民币的刑法应对》
周慧琦(华东政法大学)
11.《人工智能时代独创性判断标准之坚守》
慕晓琛(宁波诺丁汉大学)
12.《论大型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设计者及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昂格鲁玛(北京化工大学)
13.《 AI换脸侵权问题研究》
吕纯顺(四川大学法学院)
14.《数字社会背景下数据犯罪与可持续理念的协调性研究》
王魏(上海海事大学 )
15.《数据犯罪的刑事治理》
曹化、蒋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16.《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以ChatGPT为例》
张学博、王涵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上海市法学会
2023年5月
责任编辑:楚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