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烈日炙烤的交警,到风雪中坚守岗位的志愿者;从乡间小路到宽敞马路;从第一缕阳光下清扫街道的环卫工人,到自觉践行文明行为的每一位市民,昆仑山下满城萦绕文明新风,遍地绽放文明花朵。
公园里、广场上,林木葱郁,繁花似锦;城市主街干道、社区居民院落整洁干净,美景处处可见。每一个细微之处,都见证着青海省格尔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斐然成效。
这一切看得见、摸得着的进步和变化背后,要归功于格尔木市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与城市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如今,格尔木市城乡环境面貌和群众精神风貌不断改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文明新风吹出了幸福城市“和谐曲”。
大手笔的投入带来城市脱胎换骨的变化,背后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思想,聚焦创建“坚定、均衡、精细、常态”文明城市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攻难点,举全市之力、汇全民之智,着力筑牢文明风尚的“筋”与“骨”、打造全民共建共享的“灵”与“魂”。
自1954年建政以来,生活在格尔木这片热土上的各族群众团结互助、勠力同心,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号角的引领下,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激发正能量,为格尔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了一代代新老格尔木人的青春与汗水。经过不懈努力,格尔木市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荣誉称号,连续七次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九次摘得“全国双拥模范城”桂冠,连续三次被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县”,并于2021年捧得平安中国最高奖项“长安杯”,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获此奖项的市县。在中国西部百强县排名由“十三五”初的第49位上升到第28位,连续四年获评省州绩效综合考评优秀等次。2022年,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落地格尔木,成功入围国家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智慧城管平台成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市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荣誉,市信访局荣获“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国际陆港特色小镇入选第三批省级特色小镇。这些成绩的取得,在格尔木创城道路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格尔木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理念,在中央文明办的指导帮助下,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推动市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城市美誉度和民生幸福指数全面提升为目的,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生动实践,创城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记者了解到,自1999年格尔木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持续打基础、务实搞建设、接力抓创建,分别于2002、2005、2008年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15、2018、2021年3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近年来,格尔木市抓住每次申报机会未有丝毫松懈,始终坚定信念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特别是2016年8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首站来到格尔木,全市上下倍受感动、倍加振奋,也倍增创建工作的信心和动力,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合力攻坚,切实推进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格尔木市始终坚持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基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将其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担任创城办主任,市委常委担任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5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实行目标化管理。市直各单位、各城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创城工作纳入全市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并增加权重,与62个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创城责任落实落细。强化日常督查指导,通过印发督办通知、工作提醒函等,做到“一月一考核一排名一公布”,实现创城工作任务闭环管理,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以破解堵点难点为关键,打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围绕高质量打造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把城市环境“外在美”作为文明城市最直观、最直接的表现,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环境、居民小区整治以及市民素质提升等七大攻坚行动,统筹实施部省共建高原美丽城镇试点项目44个、总投资44.5亿元,谋划海绵城市三年行动项目53个、总投资44.8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39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环卫一体化,不断优化15分钟便民服务圈,打造“口袋公园”7个。聚焦创城实际中存在的28项短板问题清单,集中梳理实施41个项目。聚焦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脏、乱、差”三个方面15项内容的专项整治,部门单位协调联动机制更加顺畅,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以提高文明素养为目标,发挥典型引领的示范作用,把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内在美”作为创城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道德教育阵地建设,青藏公路建设指挥部旧址(将军楼)被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将军楼公园、“两路”精神主题教育展览馆、公路总段文化展览馆3处场所命名为格尔木市首批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73个。深入开展“全国道德模范”“格尔木好人”等推荐评选及学习宣传活动,先后有3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统筹推进80家社会组织、205个志愿服务团体,324支志愿服务队伍3万余人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重点打造了文明实践所“三红”服务、“三个一”服务等文明实践中心服务品牌6个,河西街道“三红”服务案例入选中央文明办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方法100例。
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擦亮共建共享的幸福底色。秉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的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三年来,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150余项,相继建成社区盐湖小学、儿童诊疗中心、中央厨房等,群众对教育、医疗、养老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切实加强水环境治理,全市国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省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健全完善“流域+区域”网格化管理体系,设立各级河湖长118名,落实经费5.8亿元,完成市域543条河流、59个湖泊的勘绘工作。三年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每年超过290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22μg/m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0.9%。积极推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置自动监测点128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均为等效A声级,昼间年度总点次达标率为92.9%,夜间年度总点次达标率为64.3%。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打造“刮碗子”调解室等调解品牌,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信访案件办结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以坚持宣传教育为抓手,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把教育引导当成硬指标,不断规范广大市民的文明行为,自觉提升文明意识。在市融媒体各平台开设文明城市创建专题专栏5个,及时发布创建信息、曝光不文明现象,向人民网、新华网、精神文明报等国家级媒体推送信息40余条。以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文明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在各类媒体刊发《“门前五包”倡议书》《致市民的一封信》等,制作发放创城宣传品6类13万余份,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达100%。不断深化基层文明创建,累计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8个、省级25个、州级94个、市级130个,选树“五星级文明户”3.14万户。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德育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为载体,创新打造“一心四全八阵地+”思政教育模式,把“党建领航”“育人引路”和“活动促行”三大工程作为落实思政工作的有效依托。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家庭、校园、社区、出行、商场、建筑”绿色创建活动,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开展率达到80%以上,绿色创建率均达到75.1%以上。
以健全长效机制为保障,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创城工作会议制度。按照“市级领导+联点单位+包干街巷长”机制,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以严密的制度设计,逐条明确责任单位,构建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搭建创城智慧管理系统,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下一步,格尔木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相关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最硬的措施、最实的行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中国实践参考》专题策划:秦前松
责任编辑:楚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