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叶青,华东政法大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部大学名誉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法学类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曾获评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著有《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刑事诉讼证据问题研究》《刑事审前程序诉讼化问题研究》等论著。先后发表法学类论文140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一般项目、委托项目多项,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研究项目20余项。
2023年1月15日,参加上海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从1981年入读华东政法学院初窥法门,至今已四十余载。这一路走来,叶青深感一代法学人借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飞驰在法学研究之路上,也遍赏了沿途的旖旎风光。
扎根杏坛,关注教学
自入学报到时起,华政园大草坪上耸立着的校领导办公用的帐篷就走入了叶青的大学学习生活,更镌刻在了他的内心深处。此后延续至今40余年的学术生涯中,他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教学为中心,教师为第一,学生为根本”的“帐篷精神”。
在他的笔记本上摘抄着英国哲学家纽曼的名句——“若大学课程一定要有一个实际的目的,我认为就是为了培养良好的社会公民……这种教育能给人以对自己的观点与判断的真理,给人以倡导这种观点与判断的力量。它教他客观地对待事物,教他开门见山直奔要害,教他理清混乱的思想,教他弄清复杂的而摒弃无关的。”这句话对他教学理念的树立起到了极大的启示作用,也使他在担任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任内以及成为校长后,始终高度重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经验总结。
2021年6月9日,叶青校长与优秀学生代表合影
他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司法制度教学与研究,担任“马工程”《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专家,参编《辞海》(法学卷)、《刑事诉讼法学》等工具书、教材10余部。同时坚持教学相长,为各类学生主讲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外国刑事诉讼法学比较研究、证据学专题研究、中外证据制度比较研究等课程;为应对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科研素材零散且不独立的问题,20多年来他带领教学科研团队,以5年为一周期爬梳资料,先后编纂出版了4辑《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研究资料汇编》。
由于教学方面的突出表现,他收获了一系列荣誉。包括:2009年获第五届上海高校教学名师奖,同年获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和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7年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8年获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22年获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但是他总是说:“真正能够评价一名教师教学水平的是学生,最高的教学荣誉来自课堂上学生们的抬头率和点头率。”
2018年6月15日,华东政法大学2018届学生毕业典礼致辞
重视科研,学以致用
刑事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是叶青研究时间最长、影响力最大的教学和研究领域。其代表性学术论文包括《〈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述评》《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审判职能作用》《得与失: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若干议题述评》《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介入权的保障》《保障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应厘定的若干关系》《主审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羁绊与出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逻辑展开》等。代表性著作包括《刑事审前程序诉讼化问题研究》《案例刑事诉讼法学》《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保障机制的基本问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机制研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机制研究》等。在科研项目方面,他于2012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思想道德建设立法研究”,2014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机制研究”,2019年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年度重点项目“捕诉一体运行模式实证研究”。
他注重贴近一线,围绕基础审判、基础检务进行诉讼制度、司法制度研究,坚持运用世界眼光解决中国问题,对理论发展前沿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上海市法检系统多家单位担任专家咨询员、特约研究员,担任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监督员,同时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担任委员,长期直接参与人大立法工作、监督工作,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互促共进。确实,学习不能囿于纸上,思想上的火花需要点燃实践,需要接受现实的考验,需要经历淘洗锤炼,方能成就真正的道理。他持续关注国家安全法治领域问题,创见性地提出“化解两大领域风险”和“完善网络安全立法,加强网络空间法治保障”等国家安全法治基本原则。并于2020年作为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体系建设与实施措施研究”。
随着我国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与规范化,监察、检察机关相关职能履行对国家安全的推动作用引起了他极大的学术兴趣。他组织科研团队形成了《域外监察制度发展评论》《监察机关调查犯罪程序的流转与衔接》《关于独立监察程序的若干问题思考》《监察委员会案件管辖模式研究》等科研成果,在我国监察法规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皆产生了较大影响。
2022年12月4日,参加上海市法学会司法研究会年会
不忘初心,立德树人
坚守理想追求,不忘初心、崇尚规则。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困难、牵绊,叶青也泰然处之,把愤怒、郁结化解在对现实制度的遵守和未来理想的憧憬之中。他十分推崇大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的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法律人所具备的最珍贵的品质,就是对法律的信仰和对规则的尊崇。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无论是兼济天下还是独善其身,都能做法治精神的践行者和守护者,做温暖正义、崇尚法律、信仰法律之人。如果法学学人内心偶有踟躇怀疑,只要再上一堂法治课,再读一本法律书,就一定可以重获内心的安宁和对正义的敬畏。
在叶青眼中,法律人是法治的未来,而法治中国建设事业,是全体法律人穷尽一生去追求的最伟大的事业。由于他前后担任上海社科院副院长、法学研究所所长,华东政法大学校长等职务的原因,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及法学教育相关问题也是他长期关注的焦点之一。曾先后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民主与法制》《中国教育报》等主流报刊上发表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法制对策研究》《人文社科领域学术成果认定与评价方法的研究进展》《司法体制改革中应注意防止出现的问题》《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几点建议》《让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共同追求》《法治是最优治理模式》等文章。
2019年12月,接受央视12频道《中国之治》栏目专访
此外,他还多次接受诸多主流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广播电台,《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法治日报》《新民晚报》《上海证券报》《青年报》、第一财经等主流媒体的采访,围绕地方立法、执法监督、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人才培养发表独到见解。
能受到多方肯定,他分享了自己的心得:法律人缘法而行,因此都能天然地找到属于自己生命的支点和路径,实现并超越自己,同时赋予周围的社会新的意义。技术、视野和能力不仅仅是人与社会相连接的触角,更是人认识自己、实现自己的镜子。
放眼未来,叶青充满期待: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如火如荼的大背景下,在“破五唯”构建多元评价体系的政策关怀下,法学学人更应秉持对法治中国未来无限热爱,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带着中国问题思考写文章,把文章书写在中国大地上,以奋斗者的姿态走进春天里,继续播种希望,赢得满园春光!
(本专题特约供稿: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本文来源:《中华英才》)
《东方法学名家》专题统筹:秦前松
责任编辑:楚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