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州市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走出了一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活化利用之路。
坚持高标准规划,描绘传统村落建设蓝图。为了更好地整体保护和有效利用,赣州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广新旅局等多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各地科学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目前,赣州市省级以上传统村落70个,其中国家级51个,省级19个,已基本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并打造了龙南关西围、安远东生围等国家4A级旅游景区以及一批省4A级乡村旅游点,传统村落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完善政策法规,为传统村落保驾护航。近年来,赣州市颁布了《赣南围屋保护条例》《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同时,开展的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专题研究工作已形成《赣南客家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研究》《赣南乡村建设风貌营造导则》等技术成果,为传统村落保护、传统建筑修缮等工作提供了指导依据。
坚持多渠道筹资,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近年来,赣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得到国家和省里的大力支持,获得资金支持近2亿元。同时,赣州市还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向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如龙南市利用专项债申报契机,融资贷款6000多万元打造中国传统村落里仁镇新园村栗园围,并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赣州旅发集团打造了围屋民宿小镇。
探索“传统村落+乡村旅游”新模式。把传统村落作为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在做好保护的前提下,赣州市根据村落实际情况,或将“古色”“绿色”“红色”相结合,或结合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打造景点景区,提升传统村落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如全南县利用雅溪传统村落和绿水青山的自然资源,发展客家风情乡村游等。(江村轩)
责任编辑:曾裕忠